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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进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

来 源:工程部   作 者:俞丹丹   发布日期:2016-06-29

各项目部: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现场人员的动态管理,根据《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浙建建〔2011〕68号)、《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杭建市发〔2009〕540号)、《关于推进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》(杭建市发〔2016〕39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公司实际,现通知如下:
    1、2016年6月20日起,新建工程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,2016年6月30日前,已开工的在建工程按照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完成实名制报备、入库工作。
    2、各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管理小组,落实项目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。应按“杭州市建设工程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操作、管理规程”的要求,配备专人和必要的设备设施,对进、出工程项目现场人员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校验后,方可同意其进、出工程项目现场。未经二代身份证校验身份信息的人员,项目部有权拒绝其进入工程项目现场。
    3、各分包企业项目部应自觉接受公司项目部的现场实名制管理,应落实专人配合完成对本企业人员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进行进场、离场校验登记,并及时落实相关整改工作。
    4、公司按企业编号和密码登陆系统,检查、督促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,并加强对项目部的指导。有关检查情况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记录。
    5、各项目部应在6月底前建立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网络,制定工作制度,完成实名制管理人员相关培训,完成实名制管理工作场地、设备购置、安装调试、项目报备、身份证阅读等各项工作。
    6、各项目部按管理规程及时间节点的要求,开展对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实名制管理情况的自查,全面落实人员考勤,强化数据运用与管理相结合,规范劳动用工行为,实现建设工程现场人员身份实、底数清、进出场管理有序的工作目标。
    7、2016年10月1日以后各建设工程现场实名制管理工作纳入长效管理。
    8、实名制项目报备相关工作可与公司工程部联系,联系人:方鑫军、郭金,联系电话:83817731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浙江国丰集团有限公司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0一六年六月十七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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